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校园信息化展示大厅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9-05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信息化展示大厅的管理,提高展示效果,确保展厅安全,更好地为参观者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化展厅是指通过LED大屏等方式利用智慧校园软件通过数据的方式展示校园信息为主题的展览空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信息化展示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展厅安全、设备维护、展览组织、参观接待、宣传推广等方面。

第四条 智慧展厅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展厅的正常运行和参观者的安全。

二、展厅安全管理

第五条 展厅安全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展厅安全。

第六条 设立展厅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 定期对展厅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第八条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参观者人身安全和展厅财产安全的措施。

第九条 加强展厅消防安全管理,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展厅。

第十一条 参观者应遵守展厅秩序,不得擅自触摸、操作展厅设备,不得在展厅内吸烟、乱扔垃圾、大声喧哗。

三、设备维护与管理

第十二条 设备维护与管理应确保展厅设备正常运行,提升展示效果。

第十三条 设立设备维护管理人员,明确设备维护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维护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定期对展厅设备进行巡检、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 建立设备维护管理档案,记录设备维护保养情况,为设备更新改造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 加强设备技术培训,提高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 及时更新展厅内容,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展厅展示效果。

四、展览组织与管理

第十八条 展厅组织与管理应确保参观活动的顺利进行,提升展厅影响力。

第十九条 明确参观组织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参观组织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提前策划、组织参观活动,确保展厅活动有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 加强与参观单位的沟通与合作,为参观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二条 参观活动期间,确保展厅秩序井然,参观者安全有序参观。

五、参观接待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参观接待与管理应确保参观者满意度,提升展厅形象。

第二十四条 设立参观接待管理小组,明确参观接待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参观接待人员。

六、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