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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4-29 [来源]: [浏览次数]:

教资保函〔2024〕208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贯彻落实《2024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和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 2024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八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4〕3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河南省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与说明
   (一)项目设置
本届活动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特点,按照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个组别设置项目。
1.基础教育组: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2.职业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3.高等教育组:微课、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二)项目说明
   1.课件:是指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根据教学内容、目标、过程、方法与评价进行设计、制作完成的应用软件。能够有效支持教与学,高效完成特定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各类教学软件、学生自主学习软件、教学评价软件、仿真实验软件等均可报送。
(1)制作要求:视频、声音、动画等素材需使用常用文件格式;课件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
(2)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PDF格式),课件演示视频(MP4 格式,大小不超过700M),相关设计说明(Word文档格式),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2.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方式,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职业教育组微课作品鼓励体现技能训练(包括训练模式)。
(1)制作要求: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科、年级、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画面尺寸为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视频中要求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相关材料请一并提交。
(2)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PDF格式),微课视频(MP4格式,大小不超过700M),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3.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是指教师将信息技术作为教师组织与实施教学的工具和学生学习与认知的工具,融于教与学的过程,且教学成效明显的教学活动案例。
(1)制作要求: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
案例介绍文档包括:教学环境设施与课程建设、教学应用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推广情况等。教学活动录像:反映创新教育教学情况,针对案例特点,提供合适的教学活动录像,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也可以是围绕一个教学专题的多节课课堂教学片段剪辑而成的专题介绍视频,时间总计不超过50分钟。相关材料: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如为教师个人应用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内的网络学习空间所开展的教学案例,需同时提交PPT文档、空间访问说明文档(含空间网址)等。
(2)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PDF格式),案例介绍文档(Word文档格式),教学活动录像(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5G),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4.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是利用信息技术优化课程教学,转
变学习方式,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案例。包括课堂教学、研究性教学、实验实训教学、见习实习教学等多种类型,采用混合教学或在线教学模式。
(1)制作要求: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
案例介绍文档可包括: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推广情况等。
教学活动录像:反映信息化课程教学情况,针对案例特点,提供合适的教学活动录像,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多节课堂片段剪辑、专题介绍视频等多种形式。时间总计不超过50分钟。相关材料: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
(2)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PDF格式),案例介绍文档(Word文档格式),教学活动录像(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5G),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5.优秀教育电视节目:是教育电视新闻、校园电视作品、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等交流、展示类视频资源。
(1)制作要求:教育电视新闻(含校园新闻):每条新闻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校园新闻应围绕一个新闻主题摄制。
校园电视作品(新闻专题类):校园专题以记录典型人物、文体活动或探讨校园生活热点问题,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为主题,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校园电视作品(校园DV、MV):应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主题集中、故事情节完整特征,适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上播放,时长不超过10分钟;MV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学生演唱的歌曲,制作完成后有字幕,时长3—5分钟。
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包括专题采访、栏目主持(不含电台播音主持);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PDF格式),作品视频(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5G),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三、作品资格审定
(一)课件、微课作品限作者一名,其它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三人,每位教师限报送一件作品。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省级活动的作品不得报送。(二)项目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三)作品须为原创,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四、报送办法与名额分配
(一)报送办法
本次活动由我校信息中心组织,依据“组织单位作品推荐参考指标”(附件4)严格评选,择优推荐。参加人员需在2024年6月10日前与信息中心联系报名、上传作品,逾期不再受理。
此次交流活动工作使用
http://hd.hner.cn “河南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评选”系统,系统将于 2024 年 6 月上旬开通。
(二)名额分配
1.基础教育组(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部门为单位组织报送。各省辖市限额40 件,直管县(市)限额10件,厅直属实验学校限额5件。
2.职业教育组:高等职业院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作品以学校为单位遴选推荐报送。高等职业院校每校限额15件,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每校限额10件。市(县)级中等职业学校由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部门统筹报送。
3.高等教育组:高等院校教师作品以学校为单位遴选推荐报送。每校限额20件。
   五、奖项设置
该活动按组别项目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等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省教育厅成立信息化交流活动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南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负责信息化交流活动的具体实施。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全省
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评选报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参加本届活动作为促进本地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重要措施。
(三)积极参与,提升质量。各地、各单位要聚焦新时代教
师队伍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加强优质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加强协作与交流,有效推动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创新。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信息中心 余老师
联系电话:13523037266
电子信箱:
340740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信息化交流活动”)
附件:1.266-1作品登记表

      2.266-4作品参考指标

2024年4月19日